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时发现,垤玛乡腊哈村部分村民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河道内非法采挖砂石、占用河道堆放砂石、安装采砂生产加工设备,造成多河段阻塞,影响河道正常行洪。还存在沿河道上方山体挖砂取石的情况,导致公路路基被挖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公路安全。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向水务、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出检查建议,检察长会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相关行政部门实地查看了现场,并召开垤玛乡腊哈河综合整治圆桌会,形成监管合力,列出问题清单和时间表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各项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违法主体被依法进行处罚,河道得以恢复往日的清澈,公路及时得到加固。相关部门以此案为契机,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行业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采矿、违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资源不受非法侵害,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