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任锐华等11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案被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1人均获刑。鹤庆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旁听群众60余人到现场旁听了宣判。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任锐华、王玉虎、张皓、张锦元、王全福等人非法发放高利贷,为方便非法高利放贷,王玉虎、任锐华、张锦元分别承租了铺子,为索取高利贷债务,经常纠集被告人任锦标等人帮忙非法讨债。各被告人时分时合,采取到债务人家中滋扰、任意扣押他人财务抵债、拘禁、电话及微信辱骂等软暴力等手段,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经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对该院提起公诉的11名被告人均按各自触犯的法律实行数罪并罚,对主犯任锐华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对主犯王玉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对其余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图:杨藩 文:赵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