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找对了诉讼途径”。近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为企业纾困解惑,全力营造安商、稳商、暖商的环境,受到企业好评。
案情简要
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何某作为某公司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及回收货款的工作人员,收取公司货款91378.59元后,没有按规定上交公司,而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公司认为何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遂报案,但因事实不符合立案标准未予立案。该公司不服不予立案决定,认为何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向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请求依法追究何某的刑事责任。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立即启动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包案办理
包案办理
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亲自办理,召集公安、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资深办案人员专题研究案情,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进行商讨和安排。多次接访委托代理人、被害单位负责人,虚心听取意见,争取理解和认可。
罪与非罪
经审查,何某的身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其没有携带资金潜逃、平账、销毁账目和“有归还能力而不归还” 的行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何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何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宜定性为挪用资金罪,但未达到10万元的刑事立案标准,不能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症解惑
被害单位和代理律师均认为何某收取货款后用于人个消费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解开被害单位“心结”,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使首次信访化解在基层,本院副检察长主持召开简易听证会,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集各方智慧和力量,直面问题,对症解惑。经过听证,被害单位进一步解开了“疑团”。
能动履职
本院作出不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的决定后,为让被害单位感受到检察温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工作人员下沉到被害单位座谈,听取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用足够的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工作,引导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同时对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建议,防范类案的再发,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最终,被害单位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由何某对被害单位进行民事赔偿,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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