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2012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立足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工作职责,坚持以创新为引领的工作理念,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发展,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谱写出了新的篇章。
一、以完善案件管理基础实施建设为抓手,助推案件管理职能顺畅运行
(一)提高硬件设施配备,完善办公场所建设
一是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对案件管理受案大厅进行提升改造,配齐硬件设施。二是配备电子卷宗专用制作室,定制专业操作平台及相应设备。三是配备涉案赃证物物品专用保管室,按高检院要求配备设施。四是设置专用律师阅卷室,为提供给律师良好的阅卷环境。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个旧市院案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正式干警4人,合同制书记员1人。男性1人,女性四人。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为大学本科学历。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人获A证,1人获C证。配备人员素质高,能力强。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案件管理
一是制定案件管理办法,规范案件受理,制定《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制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规定,制定《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及《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密及印章管理的规定》两个制度。三是制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制定《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指引》。四是制定案件考评制度,制定《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法办案试点督察实施方案(试行)》。
二、以强化办案监督建设为抓手,切实保障司法办案规范化
(一)严把“三关”,全程监控办案流程,实时发现司法不规范行为
一是严把受案关。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是否符合管辖规定、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案管成立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3709件,受理时发现问题并让侦查机关补充材料后再行移送592件。二是严把案件办理关。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流程通过口头预警、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流程监控提示函、流程监控意见书等形式实行全程监控。案管成立至今,共对1194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发出书面流程监控并收到答复10份,发出流程监控提示函并收到回复46份,发出流程监控意见书246份,其余为口头预警。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并反馈业务不规范问题39件。三是严把送案关。加大对审结案件的监管力度,认真审查案卡是否填录完整、法律文书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及时处理。案件成立至今,通过送案发现案卡填录问题,纠正数据质量问题601件次。
(二)“三细化”措施,力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获实效
一是细化评查标准。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评查标准,确保案件质量。二是细化评查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措施及评分细则进行细化。采取两名评查员共同评查一件案件的形式,保障案件评查结果的客观性。三是细化评查效果反馈方式。及时汇总评查结果,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总结》,将评查结果通过内网及时进行反馈。
(三)严把“四关”,确保涉案财物监督无漏洞
一是严把“入库关”。在受案时认真核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确保来源清楚、手续齐全案管成立至今,共操作涉案款项入库2996.0367万元,涉案物品入库8511项。二是严把“保管关”。设专人负责涉案财物保管工作。三是严把“出库关”。在办案部门调用、移送、处理涉案财物时,严查审批手续。案管成立至今,共操作涉案款项出库1160.202万元,涉案物品出库3449项。四是严把“督察关”。联合纪检部门定期核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三、以优化服务措施、实现司法便民为抓手,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三措施”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获实效,促进阳光司法
一是重组织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到位,实施配备齐全;沟通协调到位,做到内外沟通顺畅,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细登记强审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建立详细台账登记,严格执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把法律文书发布审核关。三是建制度强监督,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期限预警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纪检督察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至今,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96条,发布职务犯罪重要案件信息57条,其他重要案件信息23条,公开法律文书767份。
(二)“三规范”,确保电子卷宗制作顺畅运行
一是规范工作环境。按照电子卷宗工作规定,配齐所需工作设备。二是规范制作管理。规范制作流程,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等完全一致。三是全面规范应用。对电子卷宗的查阅、复制、导出进行跟踪监督,对导入、存储电子卷宗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至今,共制作电子卷宗788件2209卷,提供电子卷宗刻录94件。
(三)“三零”目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规范接待流程,确保接待程序零瑕疵。严格律师“三证”审核、规范办理程序,实现了律师接待程序零瑕疵。二是加强软硬件建设,实现接待办理零延误。建设律师接待室和电子阅卷场所,配置阅卷专用电脑。丰富阅卷方式,为律师免费刻录光盘。三是推进文明贴心服务,实现接待质量零投诉。严格遵守检察司法礼仪,规范文明接待,切实做到态度平和、用语文明、处事理性。案管成立至今,共接待律师359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刻录94件94张光盘。
四、以强化统计信息管理为抓手,切实发挥参谋作用
(一)“三确保”促进统计信息管理职能有效发挥
一是规范管理,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分条线总结案卡填录问题并进行培训,建立统计联络员机制,建立每月案卡填录问题案件登记制度。二是加强督导,确保数据审核规范高效。加强日常数据审核,并及时使用微信案卡填录群通知承办人补填或纠正错填。三是加强研判,确保对策建议切实可行。定期撰写数据分析,突出考核关键数据。创新数据表现方式,在分析中穿插图表、丰富数据的表现力。
(二)“两关注”促进业务考评获佳绩
一是关注本院各业务条线考核数据。由专人根据考核要求,负责各业务条线考核数据的适时收集,形成材料供领导审阅,为全院的考核工作做进一步的部署安排。二是关注本院各业务条线的考核数据在全州的排名情况。强化与上级院案件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本院考核数据在全州的排名情况转递领导审阅,不断完善考核工作。
经过五年的有益探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度,先后荣获“红河州案件管理工作示范窗口”和“红河州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科室、先进集体、文明科室。尽管如此,我们与上级院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面对案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各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定位,把握机遇,真抓实干,推动个旧市院案件管理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案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