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个旧市检察院结合中央环保督查专项工作,积极参与环境督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环境公益检察职能,与个旧市环保局建立协作联系机制,针对辖区内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采取排污防治污染措施及厂矿排放废气浓度超标等多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
个旧市检察院在此次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中深入公益诉讼环境案件调查理念,组成检察官办案小组,提前介入案件,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案源,收取证据,掌握案情进展。共对27家企业存在的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监督,依法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市环保局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在环境监管中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企业存在的不同违法进行严格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个旧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被监督案件的处理,结合实际分析个案,积极落实各种污染违法问题,作出了责令停厂、纠正违法、整改到位等多种行政措施,要求违法企业治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27件有关环境监督的案件均得到了有效整治。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民行检察工作发挥“对外协作+巧用检察智慧”开展的一项绿色工作,及时清查了存在的环境问题,有效地预防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及涉嫌犯罪的案件,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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