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促进检察机关与各行政部门协同配合,2019年10月10日上午,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12个行政机关部门、13个乡镇、特邀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律服务所、融媒体记者共30余人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我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丽通报2017年7月以来我院办理的5起典型公益诉讼案例。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问题和自全国人大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我县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止2019年9月30日止共受理立案316件,其中2017年受理立案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回复整改5件;2018年受理立案296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回复整改17件,回复但未整改落实1件;今年以来受理立案20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回复6件,其余13件尚在回复期。案件类型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256件,占案件总数86.48%;食品药品类58件,占总案件数19.59%;国有财产保护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起,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履职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