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祖国边境,严厉打击妨害国境违法犯罪,依法惩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2023年1月13日,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邓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在子里甲乡金秀谷村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子里甲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护林员、村民等200余人参与旁听。
经审理,福贡县人民法院对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李某某、邓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办案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用当地民族语言,针对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法,警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