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施新弟)近年来,洱源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不断筑牢第一道防线,把风险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洱源营造了良好环境。
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力度。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分级排查、逐级化解,发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坚决不允许回避矛盾、上交矛盾,推卸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热难点问题,逐个建立台账,及时进行化解。对一些复杂疑难、影响重大等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制度,确保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得到积极稳妥地解决。
齐心协力化解矛盾纠纷。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组织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调解网络全面覆盖。充分发挥乡镇、村调解组织和公安、法院、国土、卫生等职能部门的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17年,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1516次,预防疏导504件,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146件,调解2146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2046件,成功率为96%。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2件,到期办结1423件,办结率96%。
做好“法治扶贫”、“依法治湖”。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洱源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法治扶贫”工作,把政法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中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违法犯罪打击、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畅通衔接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打击破坏洱海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