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中共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举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本次学习也是县检察院“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和“庸懒散乱”专项整治第三次集体研讨会,会议由杨志明检察长主持会议,全院实职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交流学习。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原文传达学习了王光辉检察长、杨永华检察长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双桃同志通报了县检察院1-8月份办案业务数据。
在研讨交流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李玉昆、董美厚、施福海、王双桃、王晓智五位同志紧扣学习主题,并结合“两项活动”的开展和自已分管或负责的工作作了专题发言,其余参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同志结合此次的学习主题和听取参会人员发言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县检察院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了安排部署,就如何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学习,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学习,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才能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就是要改变我们思想上的“庸懒”,改变我们行动上的“散乱”,全体干警一定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崇尚实干精神,在办案工作中实现自我跨越。工作中提倡不仅会干事,还要会归纳总结告。从11月开始,业绩考评系统就要开始使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带头作用,突显责任担当。院领导要起示范带头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从全院的角度、大局考虑问题,体现奉献精神,做到崇尚职业、热爱岗位,实现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