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共洱源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暨“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岗位之星”评选是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落实中共洱源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支部在战斗、党员在行动”争创活动的一大举措,旨在激励机关党员增强奋发进取和干事创业的精神,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服务大局。
县检察院党支部“岗位之星”评选活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在经过党员民主测评、优秀党员述做竞评、评委测评打分和支部综合评定后,最终该院支部党员陈艳娟同志当选“学习之星”,王晓智同志当选“奉献之星”。本次评选活动在县检察院广大党员中引起了良好反响,大家一致表示:“岗位之星”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党员干部自身争先创优和干事创业的精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立足本职,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