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上午,受洱源县人民法院邀请,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贴身监督职能”,现场对洱源县人民法院实施的一件强制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此次活动是针对人身权损害赔偿纠纷的一次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前,检察干警认真审查了执行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执行实施方案等,为现场监督做好准备工作。此前,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均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执行,导致本案受害人赔偿款迟迟得不到支付。受洱源县人民法院邀请后,我院派出3名检察干警与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起到当事人双方所在地,对法院强制执行进行现场监督。到达现场后,检察干警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经过执行人员及检察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
本次统一执行活动,起到了办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对社会诚信建立和巩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现场监督,促进法院执行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对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