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也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践行法律的意识。在12月3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洱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全县开展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设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县检察院干警在分发宣传手册,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在现场受理咨询、举报等相关事务,延伸法律宣传触角,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接待,对提出的有关法律疑问进行耐心解答,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的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有效推动依法治县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