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大姚金福苑旁一仓库彩钢瓦摇摇欲坠,行人安全成隐患……”2022年4月26日17时54分,大姚一网友通过《大姚网》发出恳请相关部门督促排除该安全隐患的请求。
该求助信息迅速牵动了大姚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心,办案团队连夜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出租给张某,由张某建成了临时性彩钢瓦房租给别人做仓库。因2月22日大姚出现了暴雪天气,整个仓库顶被厚厚的积雪压垮了,仓库使用人因仓库坍塌造成货物损失与张某产生纠纷,但由于张某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出现了无人维修和处理的情形。最近大姚大风天气较多,有几片被风吹下来的彩钢瓦摇摇欲坠,风一吹就哗哗作响,且仓库两边都是人行道,每天从这里经过的行人和住户都很多,大家路过都会心惊胆战,绕的远远的。这个彩钢瓦大棚已经严重影响了过往群众的安全。
2022年4月27日一早,县检察院召集城市管理部门、镇政府、社区的同志及仓库使用人一起到事发现场办公,一起来商量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仓库使用人认为大棚房主张某建设的仓库质量差,导致自己货物在雪灾中受损,如果得不到赔偿就不开门,也不会对坍塌的彩钢瓦房进行修缮。
检察官从“不动产设施及其附属物脱落、坠落致害过错推定责任”方面现场进行了《民法典》宣讲,明确告知仓库使用者,作为建筑物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出现彩钢瓦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在自己的过错责任内承担侵权责任,基于其与张某的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过现场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最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由村小组迅速找人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瓦,并由城市管理部门、镇政府、社区监督进行实施。
2022年4月28日,县检察院进行了“回头看”,被大风吹落的彩钢瓦已经被清除,“悬在过往群众头上的安全隐患”已经得到了有效消除,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