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放眼世界,中国在大变局中与世界深度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双赢、多赢、共赢而不要单赢。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与时代同行,作为参与国家治理的一分子,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出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强调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愿景到行动,从“大写意”到“工笔画”,“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贯穿“四大检察”各领域、全过程,成为全体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根本遵循,也成为检察机关参与“中国之治”的创新方案。
重新审视监督者
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近日,来自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的党政领导与检察机关专案组齐聚贵州省兴义市,共同商议解决万峰湖环境污染治理难题。实际上,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万峰湖的治理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次会议上大家聚焦后续治理,提到最多的依然是“合作共赢”。
实际上,无论是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还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各方当事人,以及证人、律师、专家学者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只是在法律上和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能不同。这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能够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部门也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受益者。”湖南省湘乡市市长周俊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参与者,也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湘乡市当地河道非法采砂曾经一度严重破坏环境,老百姓觉得在河里挖点砂进行销售或建房理所当然,但是按照法律法规,水利部门应当进行监管。随后,水利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同步介入,依法取缔了非法采砂点,还挖出了一个村党支部书记“保护伞”。
“这是我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如果没有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同步介入,那么问题的解决力度就会大打折扣。”周俊文说。
因为向着同一个目标迈进,检察公益诉讼也得到了各方大力支持。全国范围内,越来越多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我们将在案件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损害鉴定、人员交流等方面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强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司法保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同社会各界一起,全力维护公共利益,守护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沟通协作
综合用好各项法律监督措施
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许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检察环节。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要注重“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综合用好各项法律监督措施,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
多沟通、勤协作,是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提高案件质效最行之有效的方式。
“检察机关在案件前期就提前介入,从证据收集到起诉的过程中,我们有需要就马上电话联系检察院,都会直接派人过来,对我们疑难证据收集非常有帮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谭振成看来,司法办案中公安机关已经和检察机关建立了高效的互动机制。
检察机关不仅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还在办案中主动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做好释法说理。在最高检调研组到基层调研过程中,阅卷已经成为常态,补充侦查提纲是否详尽、法律文书是否说理到位,是其中的重点调研项目。
“之前制作不捕理由说明书的时候,会简单一句‘无社会危险性’带过。现在制作类似不捕不诉的说明书时,都会把被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内容、具体赔偿金额等情节进行细化,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也作具体说明。对于为何不具备社会危险性也要说清楚。”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聪说,这样让公安机关更加了解刑事和解情况,认同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
“双赢”体现办案机关之间的通力协作,“多赢、共赢”就不仅仅包括这方面,更关键的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检察案件中,有不少合同纠纷案件纠缠不清,难以解决,需要下一番功夫。
今年,经山西省检察院、长治市检察院和沁源县法院协调,沁源县韩洪乡某煤矿与沁源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于达成和解。
该案此前已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多个诉讼环节,历时四年,矛盾双方关系陷入僵局,对话沟通困难。长治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理该案后,积极启动案件调解,充分发挥连接法院与当事人的桥梁作用,主动协调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促成调解结案。
“这起案件的办理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就是要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采取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平协商化解法律争议,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又减少了当事人奔波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该案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案结事了人和,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终目标。对于“四大检察”中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最多的行政检察来说,“政和”也是重要工作目标。这类案件既涉及到老百姓又涉及到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在保障私权的同时监督公权,将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从案件多年程序空转的漩涡里拉出来。
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的问题,最高检从2019年10月起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记者了解到,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截至今年7月底已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570件。
同样涉及行政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其程序价值在于充分尊重和发挥行政监管的专业优势,提醒、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
正如最高检党组强调的,要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实践中,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后,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根据具体情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问题,则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协调推动综合治理,解决“九龙治水”难题。
据统计,95%以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实现各方双赢多赢共赢,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在“中国之治”中体现检察担当
“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在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引领下,创新社会治理的成效已经显现。万峰湖专案推进会上,贵州省黔西南州副州长李淞建议,认真总结三省(区)检察机关推动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经验,将万峰湖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学习的经验,为今后其他地区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树好榜样、立好标杆。
良好的社会治理要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这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现在,“一号检察建议”已经被全社会熟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可以说是检察机关主动命题,促进学校强化安全管理。”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大为这样评价。
运用检察建议做好司法办案的后续文章。2018年以来,最高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立足监督工作实际,已向有关国家机关制发了5份检察建议书。其中,为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近年来因窨井盖被盗窃、破坏等导致伤亡事件多发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专门出台意见,指导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并向住建部发出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正和效率是法治的重要组成内容,二者缺一不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也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二十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占比较低,而与之相反的,轻刑犯罪大幅攀升,占绝大比例。”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分析说。变化之下,折射的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在时代大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运而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找出案件症结所在,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诉讼流程走完可能需要七八个月的时间,如果具备认罪认罚的条件,就有可能会减少羁押可能性,也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自身权益,更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肖莹表示,诉辩关系由“对抗性”向“合作性”转变,让当事人充分、能动地参与刑事诉讼,这对律师办案也是非常大的利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不能停留于简单地就案办案,而要追求司法办案背后的双赢多赢共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因此,检察机关不仅要持续努力、以身作则,更要让人民群众、相关部门切实“感受到”协作共赢带来的司法红利。我们深知,将这一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不会一蹴而就,定须久久为功。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闫晶晶
编辑:史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