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追赃挽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追赃挽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22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云南省追赃挽损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强追赃挽损实效的工作要求,院党组多次召开业务分析会,要求各部门把追赃挽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做到每案涉案财物必审,查清涉案资产的权属和资金流向。
2022年1至7月,该院已结合办案实现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共计315万余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0%。仅在曾某某洗钱案一案中就追赃挽损110余万元。
近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曾某某洗钱案中,曾某某在侦查阶段辩解其与曾某甲之间的转账系借款,不配合退赃。由于本案的上游犯罪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资金追回较少,投资人资金大量损失未追回,可能进一步引发涉法涉访。为此,在案件的捕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查清曾某某的财产去向,同时多次向曾某某及其家属耐心释法说理,并与曾某某辩护人多次沟通交流,详细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曾某某通过退缴赃款获得从轻处罚。后曾某某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追缴赃物并认罪认罚,其家属将全部涉案款项1103942.62元退缴到检察机关,退缴款项将在判决生效后依照法定程序按比例返还上游集资参与人。
追赃挽损工作,是办理经济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的重点。
下一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精准刑量刑建议的提出等工作,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