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募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发挥广大志愿者热心公益、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相关领域专业支持,扩大案源渠道,增强监督力量,提升线索数量质量,强化办案专业辅助,通过互联网汇聚公众力量,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智慧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成效,营造共同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推动构建高效协同、广泛参与的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结合大理市检察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市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专业工作经历;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时间精力;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优先招募具有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电信网络、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或者法学专业背景、特定群体权益等领域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员。
二、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线索范围
针对存在以下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提供线索:
(一)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
(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三)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等线索。
三、履职方式
公益保护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一)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二)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三)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四)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五)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六)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七)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八)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九)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十)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公益保护志愿者体现自愿的公益属性,不提供薪酬等福利保障,对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支持办案成效突出的志愿者,适时给予一定物质表彰奖励。
经审核聘用后由本院制发聘书。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个人报名者将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领域专长、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gongyi_dali@163.com。
联系人: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杨扬,联系电话:0872-2282033,13508728727。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