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利用影响力受贿案6、行贿案 7、对单位行贿案 8、介绍贿赂案 9、单位行贿案 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1、隐瞒境外存款案 12、私分国有资产案 13、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5徇私枉法案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9、私放在押人员案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19、环境监管失职案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23、放纵走私案24、商检徇私舞弊案25、商检失职案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36、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37、食品监管渎职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