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20-08-17 

        各位代表:

        我代表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

        树立服务发展理念,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实担当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一是着力维护公共安全。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批准(决定)逮捕148人,提起公诉336人。起诉非法制造枪支、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3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48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人;起诉妨害信用卡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人;起诉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8人;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8人。起诉了张某某、和某某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继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对监察机关移送的2名涉嫌受贿犯罪的正科级干部依法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建成集控告申诉、案件受理等功能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利用实体大厅、网络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69,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件6件;注重人性化司法,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20名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6万元。成立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人员参与刑事申诉公开答复的做法被高检院作为经验转发。

        三是着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对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1人,创新开展的附条件不起诉星级管理考评办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强化未成年人特殊、双向、综合、全面保护,结合办理的在校学生遭受侵害的案件情况,及时向相关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份,助推平安法治建设。集中开展守护青春 相伴成长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讲5次,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过程,既做护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

        二、维护公共利益,在保障民生中主动作为

        秉承为民情怀,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打造具有温度的检察工作品牌。

        一是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7件,督促水务部门加强矿山水土保持监管,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县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商户的监管,促成国土部门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04万余元。提起的保山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胜诉判决。针对昌宁某石业公司非法破坏林地27.55亩,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缴纳了异地植被恢复生态修复费用80700元。开展疫苗接种、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公益诉讼真正体现公益、惠及民生。

        二是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树立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打击与修复并重、教育与预防并举的工作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森林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非法采矿犯罪2起,行政机关移送后公安机关均已立案;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15人;编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信息5条,在公共媒体发布;深入挂钩乡镇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三是竭力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对标对表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协助挂钩村全面推进补短板工作。多方协调,为鸡飞镇英韬、干塘等村争取光纤数字网络项目资金62.6万元;为挂钩的英韬村争取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医疗服务和设备帮扶。根据三深入工作要求,深入挂钩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落实帮扶责任,44名干警挂钩、联系群众416户,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元,用于捐资助学、开展慰问;为困难群众购买电视机25台,为挂钩村购买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护公正中勇于担当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强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诉讼监督实现新提升。提前介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重特大刑事案件1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次,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2起,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4人,不起诉11提出抗诉2件,均已获改判,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1次。追捕的李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追诉了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贩卖毒品的漏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是民事行政监督取得新突破。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抗诉2件,启动再审1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理了保山市首例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8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是刑事执行监督展现新作为。对看守所开展执法检察674人次、安全防范检察30余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2件,纠正超期羁押案件1件、提示催办15件;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件,建议并审查收监执行案件2件;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在押人员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15人;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审查2件。

        四、规范权力运行,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

        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一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采取系统随机分案、自动轮案方式分配案件,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格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对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提示13件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44份;狠抓办案质量,随机抽查94件案件,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交叉评查,通报整改文书制作、网上业务办理不规范等3类问题。做好接待律师阅卷工作,提供阅卷光盘35张,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法制宣传、司法救助、观摩评议庭审、附条件不起诉审查听证、刑事申诉公开答复等工作9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3次。着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案件信息公开网五位一体检察新媒体矩阵,对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2条,重要案件信息84条,法律文书288份。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1场次;推进新媒体网络发布平台建设,提升全媒体时代沟通能力,及时发布检察机关理念思路、工作进展、特色亮点等信息241,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能量。

        五、全面从严治检,在改革发展中激发活力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规矩;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抓实三会一课,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积极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健全宪法宣誓、入职晋级宣誓制度,弘扬坚定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二是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通过开设昌检大讲堂、参加检察网络培训班和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综合素能培训等方式,开展检察业务技能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养能够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在各业务条线的专业型、专家型人才,2018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60人次;鼓励、支持检察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和参加司法考试,3人考取在职研究生,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纪律作风建设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方面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约谈制度,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将每月最后一个周的周五定为警示省廉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年来,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无被通报和问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关心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热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与党和人民的期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有差距;三是队伍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建议

        2019年,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新完善检察工作思路举措,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优成效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与司法办案职能的对接点;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精准、有效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聚力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更加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治敏锐性,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震慑犯罪,铲除滋生土壤。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昌宁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司法为民,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更大力度强化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贯彻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促进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共性问题的分析,与被监督者在维护法律权威方面形成共识,树立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更高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强化严格执法、规范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司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完善以案件质量流程监控为核心的业务规范化体系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好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

        五是更实举措强化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监督办案上,敏于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问题,善于从法律视角落实政治要求,确保队伍绝对忠诚。把专业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队伍把握大局、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社会沟通等能力,激励队伍担当作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利剑作用,确保队伍纯洁干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