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代表团第二次会议,昌宁县检察院派出干警分赴13个代表团的14个讨论组,听取各代表团对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3条。
“建议县检察院在2023年继续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要着力于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协助镇、村两级做好群众的普法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建议对行政机关的履职加大监督力度……”“建议县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报告凝聚思考和谋划,是下一步落实工作的指引,希望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好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代表的意见建议代表人民呼声、反映民生关切,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代表的意见建议既是有力监督,更是有效推动。2023年,昌宁县检察院将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关系人心向背的“小案”,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优异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