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昌宁县委授权,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成立政治督察组,对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察对象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督察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三、督察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的情况;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情况;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肃清余毒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履行干管权限的情况;
(六)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情况;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八)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九)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情况;
(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四、联系方式
政治督察期间,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政治督察受理范围,向政治督察组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政治督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政治督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建议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联 系 人:马湖、高适
联系电话:0875-7130225
电子邮箱:cnxzfwgg@163.com
接访地点: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牛角巷2号(昌宁县
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政治督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昌宁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