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昌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社会面整治”工作联席会,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县天和医院相关领导应邀参加。
联席会上,昌宁县检察院通报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对下一步开展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社会面整治提工作建议,与会的单位代表分别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2022年,昌宁县检察院在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违规报销医保基金专项监督活动”中,经对2019年至2021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审查和调查发现,其中6个案件存在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的方式,将本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的违法行为,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共计78234.01元。昌宁县检察院审查案件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截止目前,3件案件已经裁定再审,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48954.46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昌宁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中存在一些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加以克服。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在案件移送、信息交换和共享、执法衔接等方面的协作不够畅通。二是医疗机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履行依法引导、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义务不充分。三是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宣传不够全面,人民群众对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导致刑事追诉的风险认识不足。为补足以上短板,昌宁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面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昌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积极能动履职,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规报销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宣传力度,加深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社会面整治行动的深度,铸牢保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防线,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