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入额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委员率先垂范,带头一线办案,实现重心下沉、角色回归,有力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2020年8月10日,由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和等7人涉恶犯罪案在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受理案件后,马建萍认真审阅案件卷宗,仔细研判案情,严格审查证据,核实了全部事实与证据,详细做好出庭预案,拟定详细的讯问提纲,为庭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马建萍依法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犯罪事实,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法律素养。经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李某和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分别以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提出了量刑建议。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组织性、犯罪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方面充分展示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情节等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把黑恶势力连根拔起,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