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化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有效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宾川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宾川县检察院与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沟通,开展协作,构建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5月24日,宾川县检察院与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宾川县检察院召开“检消协作”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消防安全领域“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陈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马建萍围绕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情况作详细介绍,并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全县消防安全的整体防控水平;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陈亮表示,消防救援大队将充分发挥消防专业优势,全面落实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还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推动宾川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宾川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共建”为契机,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以共建促党建,以共建促发展,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焕发新活力,以更优的检察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