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拖欠三年的行政处罚罚款终于缴清了,砚山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从法律角度给出关键建议,盘活“僵局”,既保护了国家利益,又传递了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砚山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砚山县某建设工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赖某有一笔行政处罚罚款长达三年时间未缴纳,合计21.14万元,致使国有财产流失。
检察官深入调查后发现,2018年12月,该工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砚山县相关部门核实后,于2019年6月、8月对该企业及赖某作出21.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该企业及赖某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2021年4月,相关部门向砚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又以“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尚欠该公司工程建设款、双方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为由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但之后,相关部门怠于履职,致使该笔行政处罚罚款一直未能履行到位,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发现该情况后,砚山县检察院立即介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汇报案件进展。该企业一直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原因是因为存在工程建设款拨付不到位、企业发展困难的双重问题,除了要缴纳21.14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外,还需追缴21.14万元的逾期滞纳金,以该企业的现阶段发展状况难以缴纳。
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建议该企业可以以经营实际困难向相关部门申请减免滞纳金,同时,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向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协商解决该长期遗留问题。最终,该笔逾期滞纳金依法予以减免,在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案所涉的21.14万元罚款本金已全部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