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也为县一级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论。
县委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党中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定位,县委深刻领会和把握运用法律监督的重大意义。
——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我县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县委定期组织专题研究检察院工作,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2次县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强化支持支撑,保证检察机关聚焦主业抓落实。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县检察院的各项保障,在经费保障方面大力支持,“十三五”期间,共向县检察院拨付资金29.12万元;在干部使用方面大力支持,优先提拔任用,提拔8人次领导干部;在办案方面大力支持,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对检察机关办理具体案件进行“指示”,同时为检察机关办案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
——强化业务指导,有序推动我县检察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遴选出13名员额检察官,将2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2018年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转隶工作;2019年初步建立新型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20年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由同一名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全面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所有刑事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我县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懂检察、会检察、善检察”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督促落实责任派单制,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常态化做好重要节假日前提醒教育,狠抓常态化督察。指导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立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扛起教育整顿工作主体责任,将教育整顿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政法各单位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县形成了以“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为内核的“西畴精神”。我们要鼓励全县检察干警依靠“西畴精神”发源地优势,把新时代“西畴精神”转化为强大干事动力,创新探索具有西畴特色的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西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