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山州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院制定下发了《文山州检察机关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行动实现、工作要求。
活动开展以来,文山州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对全州范围内的祭祀用品市场及部分烈士陵园建设保护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检察人员发现:城区、乡镇部分市场商户正在销售一种高度仿真人民币的冥币,这些冥币的大小、颜色、图案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并且印有已故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在冥币上印刷伟人肖像并进行出售的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的肖像权益。部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而且针对商家销售高度仿人民币的行为,相关部门存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烈士陵园存在墓碑上的五角星掉落,陵园内有零星垃圾等问题。
将伟人肖像印制于冥币进行销售的商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仅损害人民币的管理,还严重侵害一代伟人的肖像权,既违背人民的意愿、伤害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情感,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文山州检察院及各县(市)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共立办案件36件,积极与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沟通联系,召开多次会议,共同研究措施,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引起全州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收到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州级四家行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禁止在“冥币”或祭祀用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或英雄烈士姓名、肖像的公告》,各县(市)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严厉打击丧葬、祭祀等领域违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英雄烈士肖像等行为。另外,针对烈士陵园中墓碑上的五角星掉落,陵园内有零星垃圾的问题,相关行政部门也表示将一并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