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由检察日报社、云南省检察院联合主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承办的“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脱贫攻坚”研讨会在云南省文山召开。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进行了热烈研讨,现摘要文山州检察院检察长姚燕平的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富宁县“挂包帮”开展扶贫工作23年,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模范践行党中央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文山州两级检察院党组,以最高检“挂点”扶贫工作为榜样,动真情、真扶贫、扶真贫,扎实推动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抓脱贫。文山州两级院党组加强领导、明确思路、落实责任,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州院领导经常带头深入扶贫点和贫困户家中开展工作,督促驻村工作队抓实扶贫工作。派出政治坚定、工作能力强、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组成9支扶贫工作队,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两级院党组坚持召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专题汇报,与驻村工作队一道分析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难点,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资金和项目。在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与定点扶贫的县、乡党委、政府领导沟通,推进脱贫工作,牵头召开挂联单位扶贫工作联席会,达成了“精准吃透村情、户情和政策是基础,产业扶贫农户增收是关键,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是重点,落实责任是保障”的扶贫工作共识,形成扶贫工作合力。坚持“精准精准再精准,细化细化再细化”,把脱贫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党支部,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驻村队员和挂钩联系人吃透村情、组情,做到贫困户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政策熟,明确脱贫攻坚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围绕重点任务抓脱贫。针对致贫原因,制定帮扶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等“十大脱贫行动”,突出“增收、安居、提质、强基”四个重点,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做到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精准锁定贫困对象抓脱贫,从院领导到一般干部,每人挂包联系户不少于4户,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入户回访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开展“互联网+”社会扶贫网相结合工作,做到进村入户调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抓脱贫。坚持把解决群众住房难、出行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现实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帮助特色生态村解决产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生猪,鼓励发展养殖业。多方协调争取护林员指标,就地解决无技术的贫困户就业问题。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抓脱贫。以“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畴精神”聚集力量,扶贫扶志相结合,引导当地群众的观念由“要我富”向“我要富”转变。加大宣传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危房改造、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助学贷款等涉农惠农扶持政策,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举办农业种植科技培训班,帮助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抓扶贫。州检察院与州教育局研究制定《依法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全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劝返复学,帮助贫困户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人员落实享受教育扶贫政策。
三是从严监督管理抓脱贫。两级检察院党组十分注重挂钩联系点村委会的党建和村组班子建设,与村党组织建立“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机制,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协助乡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组干部,指导村“两委”建立完善村务管理制度,开展村务监督、村务公开工作,增强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驻村工作队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微信群,加强学习交流,吃透扶贫政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脱贫,严守驻村工作纪律,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努力做到懂农业、爱农村、为农民,干好事、干实事。两级院党组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不定期派出督察组到扶贫点督促检查,用严明的纪律来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