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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在深度变革中创新发展的五年。检察机关以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转隶”为契机,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融合起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三个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服务大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4992人、黑恶“保护伞”295人。持续深化平安云南建设,起诉侵害群众人身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596人,起诉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等犯罪59747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投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调派业务骨干奔赴边境一线支援指导办案,与法院、公安、边检等机关通力协作,依法从严惩治各类跨境犯罪,打击震慑效果显着,非法出入境、走私、毒品、赌博等跨境犯罪大幅下降。

        全力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动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制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30条保障服务措施,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走私、假冒商标、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14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审慎办理涉经营类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经营类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责成进行合规整改,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第三方评估考察机制,对符合整改要求的,依法不起诉或者提出从宽处理建议。设置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磨憨检察室,为建设“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量身打造检察服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部署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林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2597人,受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7263件。督促修复损害林地耕地3.72万亩,治理恢复水域面积9.53万亩,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2472.94万元。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机制,助力云南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制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苍山、高黎贡山、哀牢山保护基地,建立常态化协作平台,办理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26件。共有15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民族聚居社区、抵边村寨,开展巡回公诉和法治宣传,依法稳妥办理涉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水土纠纷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54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4件,最大限度凝聚和谐稳定因素。积极助力边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检察机关对口援藏工作,促进边疆各民族团结奋斗、繁荣发展。持续加大“双语”和本土人才定向招录力度,为自治州、县增加“双语”少数民族检察官员额,充分发挥他们的法律和语言特长,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的检察服务。1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聚焦监督主业,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5721件、撤案5906件,依法追捕追诉11189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6718件,提出刑事抗诉1563件。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3377件,支持起诉45921件,提出民事抗诉9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74件。做实行政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483件,提出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5件,提出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9588件,实现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积极主动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抓好办案工作,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以公益诉讼促进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906件。树立“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坚持查纠与诉讼结合、诉讼与调解结合,89.53%的案件在诉前解决,以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生产、旅游消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侵害英烈权益等公益损害问题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立办新领域案件7395件。落实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意见,探索创新军营、军人、军属等涉军权益司法保护模式,更加有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司法不公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专项监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到位。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监督。开展监狱、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乱象。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整治民间借贷、保险理赔、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多发问题。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助力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检察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监督不到位问责等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推进构建新型侦诉关系,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问题,有效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共化解行政争议1078件。优化监督协作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形成信息引导、数据支撑、智能研判及业务协同的大监督格局。

        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监检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97人,已起诉4190人。坚持对执法司法腐败“零容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不放,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74人。

        三、聚焦民生民利,用心提供检察保护,落实司法为民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守护老百姓“行走中”安全,以高空抛物罪入刑为契机,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民刑并用、惩防并举,开展窨井盖安全整治行动。守护老百姓“小包裹”安全,与公安、邮政、海关等多部门合力完善寄递渠道监管协作机制。

        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创新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检察听证制度,完善以司法救助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机制。重复信访率下降至13.38%,组织检察听证1181场次,向9722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682.77万元。坚决打击侵占惠农、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起诉234人。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让人民群众“只进一道门”就能办成事。

        用情匡扶正义落实“弱有所扶”。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建立全省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制,创建保护“军娃”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批捕11591人、起诉16448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分案起诉、精准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选派148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起诉严重侵害妇幼老残人群身心健康的犯罪22423人。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犯罪138人。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73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40987件,帮助农民工兑现欠薪4.2亿元。

        积极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禁毒、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主题宣传。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事实认定,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朴素正义需求,准确把握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推行律师网上阅卷等便利措施,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四、聚焦司法改革,推进落实司法责任,激发创新活力

        推进检察职能和内设机构改革。聚焦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将检察职权由过去的“按诉讼环节”设置改为“按监督领域”设置,将“捕诉分离”改为“捕诉一体”,将原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分别设置,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实现“四大检察”格局重塑。 同步推进办案组织专业化、扁平化改革,搭建检察官办案组4333个,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凸显,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运行规范,以清单形式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责范围,将过去的办案层级审批制,改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严把检察官选任关,因不适应办案工作需要主动退出109名,责令退出67名。压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以最少环节、最短时间办结案件,有效破解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落实检察官诉讼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起诉4581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82件。依法“少捕慎诉慎押”,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均大幅上升。主导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促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填录从过去“基本为零”到现在“逢问必录”。推行案件序号终身制,无论经历多少层级、环节,都一号到底,真正做到监督办案可回溯、司法责任可落实。设立检察官惩戒办公室并实质化运行。

        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把数字检察建设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检察大数据、智慧办案、政法互联为牵引,推进数字检察融合发展,通过“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高。昆明市检察机关建立“昆检慧视”案件勘验辅助系统,在办理重大案件中,利用无人机现场勘查、数字地球技术形成动态多媒体示证体系,为庭审指控提供有力支持。楚雄州检察大数据中心建成显效,线索发现能力和办案质效大幅提升,主动监督的诉讼类案件占比上升到58%,公益诉讼2022年上半年立案数比2021年全年还多出100件。

        五、聚焦“五个过硬”,勇于自我革命,锻造云岭检察铁军

        深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开展检察长讲党课、青年检察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系列活动,举办政治轮训6期4万余人次参训。坚持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队建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双推进,先后有玉喃溜、毕起美、李铁等一批检察人员荣获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

        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2021年,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紧扣“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用一年时间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全省检察人员接受了一次革命性锻造,思想更加统一、信念更加坚定、履职更加有力。

        提升管理水平,激发队伍活力。优化绩效管理,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各类检察人员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稳定发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践行“三法三化”要求,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活动,强化重点任务跟踪问效,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业务轮训实训,通过业务竞赛带动全员岗位练兵,选派200名优秀干部赴发达地区培训,引进和培养急需专业人才254人。涌现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48名,队伍整体素能有效提升。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发展根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薄弱基层检察院全部脱薄出列。推进基层干部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交流,对193名基层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坚持物质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基层院执法办案补助专项经费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持续增长。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积极落实结对帮扶、项目引进、资金协调等工作,帮助基层化解基建欠账1.18亿元。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省政协同步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53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庭审等活动3268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8431名人民监督员,对6288件案件进行监督,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47万余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77场,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对标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走实,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现代化建设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与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推动解决。

        下步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将一体贯彻落实,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云南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云南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以更高站位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省检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力量扞卫党的全面领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要务,以更实举措融入云南发展新篇章。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云南边疆稳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持续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法治之力保障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是坚持以人民至上为中心,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新要求。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以更具温度、更有质效的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运用法治力量更加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坚持以宪法定位为根本,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新格局。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真正落实、做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关键,以更大力度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进新时代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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