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2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省检察院机关、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新提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上午9时,宣誓正式开始。3名法警手擎国旗,宣誓台正中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肃穆,全体肃立,升国旗,奏国歌。随后,由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参加宣誓的检察人员用铿锵誓言表达了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我将永远铭记这一庄严而神圣的时刻,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检察事业,以更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忠诚履职,践行宪法誓言。”宣誓结束后,1名宣誓代表从认真践行宪法誓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综合素能等方面作了发言。这既是承诺,也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决心和动力。
朱春莉在宣誓仪式上指出,今年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第九个宪法日,省检察院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所肩负的职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并自觉用宪法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求检察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业务和职业素能,提高独立驾驭和积极解决司法办案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本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始终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永葆共产党人的公仆本色,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人员,为云南检察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