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职务犯罪检察条线第三季度工作推进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分、州(市)、县(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通报了今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在对做实“质量建设年”、加强监检衔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积极查找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原因,并结合案件办理实际,就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
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工作部署,梳理持续做好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的工作要求和重点;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精准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摒弃“构罪即捕”的惯性思维,将“讲政治”融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要严把证据关口,加强与监委沟通协调,在提前介入、商请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等程序上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保障监检衔接工作规范高效;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特别是针对案件法律适用、抗诉案件把握、审查办理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跟踪指导,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业度;要重视案件过程管理,规范系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确保案件线上线下同步,通过办案过程中的求极致精神,积极查找业务不足,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
一是以业务数据为指引,齐抓共管促落实。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数据持续异常的地区要就异常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加大业务指导,提升办案水平。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加大对数据持续异常的地区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共同研商解决方案,改进相关业务工作;
三是关注自侦案件办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各地要对《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展深入学习,狠抓落实,努力提高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
会上,昆明市检察院、曲靖市检察院还对办理的专案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