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十次集体学习研讨,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领学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精神。
中心组成员及与会院领导就学习心得依次作交流发言,以中心组学习研讨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会议指出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总结成就经验、分析形势环境、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政策举措,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定方向、明方略、绘蓝图、强信心、聚力量,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报告中23次提到法治,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公益诉讼检察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把厉行法治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长治久安之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赋予检察人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会议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检察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着眼新目标、把握新要求、力求新作为,切实找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着力点,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力求学在深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从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广大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
力求谋在高处,以上率下、步步深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自觉在党的检察事业新征程上牢记、践行“三个务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更加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领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用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指导新的检察实践。
力求落在新处,加强培训、研究阐释,以实际行动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要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系统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学习思考如何更有力维护安全、如何更有力服务发展、如何更有力保障民生、如何更有力助推法治、如何更有力助力反腐、如何更有力深化改革、如何更有力建强队伍,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力求干在实处,立足本职、着眼未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机关各部门要对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聚焦明年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点,谋划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要打破固化思维模式,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本部门、本条线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情,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