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财物上划省级统管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扣预算改革新要求,不断优化预算管理模式,探索经验、总结规律,逐步形成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智慧检务”为中心的预算保障体系,推动全省检察机关预算管理质效同步、平衡发展。
筑牢管理基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最高检“预算就是业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把预算工作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每年省检察院检察长安排布置检察机关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审阅《省检察院年度中期支出规划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计划报告》,主动协调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的重点和难点。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预算编制委员会,搭建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平台,负责审议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公开等重大问题。
二、加强内控建设
2018年以来,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察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为预算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全省检察机关“上下一盘棋”,在预算编制方面树立“实”的理念,实事求是编制年度预算资金,需求多少,编多少,争取多少;在预算执行方面树立“好”的理念,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该花的资金,按程序及时支出,不该花的资金,一律不花;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严”的理念,牢牢守住不违规、不出事的底线。
三、创新管理模式
探索建立了“财务、业务、检务督察深融合、共推进”的预算管理模式,形成了预算管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衔接畅通的高效运行机制。业务部门负责“谋事”“做事”,确保检察业务有序推进,高质量服务于全省中心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筹钱”“管钱”,全面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支持专业人员办专业事;检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监控”,会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事”和“钱”,实现业务和财务的高度融合,良性发展。
适应改革要求,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一、规范项目管理
针对全省检察机关财物上划省级统管初期,预算编报水平差异大、预算项目设置不统一等实际,强化业务规范和指导,全面梳理部门职能职责、中期规划、预算项目等,构建了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每年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想在先、谋在前,统一检察机关预算项目名称、类别,从部门整体目标到预算项目,均有预算编制案例供各级检察院参考,全省检察机关预算编制逐步实现了“车同轨、书同文”。
二、加强预算统筹
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单位近三年的决算数据进行梳理、分类、比对,测算单位支出预算盘子,作为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收集、整理、甄别业务部门编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分类整合,并对标对表预算年度的本级财力保障、中央补助额度、重大任务等因素,科学统筹编报预算项目,充分考量项目轻重缓急、实施条件成熟度等条件,分批次滚动编制预算、匹配资金,形成“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局面。
三、强化绩效管理
自2019年省财政厅开展预算编制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工作以来,检察机关已连续三年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法及经验被高检院、财政部、省财政厅给予重点总结和推广。省检察院编制的《202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被省财政厅作为案例编入了《2022年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
推进整体协同,形成预算管理合力
一、绩效目标“统”
2019年,省检察院率先建立了云南省检察机关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形成了有检察特色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风向标”“指挥棒”,本着可量化、可考核的原则,不断地优化、提炼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统筹性的核心指标,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平台,使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变成“填空题”“选择题”,工作效率、质量大幅提高。
二、信息系统“管”
2021年,为解决省检察院机关部分业务部门预算参与度不高、项目编得不实、不细等问题,探索建设了预算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设置规则,倒逼业务部门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此外,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参考,将经费申请依据、常用经费预算标准、检察系统绩效指标库等嵌入信息系统,相关信息预先在系统中设置完成,方便业务部门用最简单的操作完成数据填报,让预算工作变得很“亲民”。
三、上下结对“帮”
为有效解决州市检察院之间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差异大的问题,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州市级检察院财务装备部一对一结对援助、帮扶机制,把“全省一盘棋”的统管理念体现在实处,在车头带的同时,让每个车轮都发挥最大效用。对口援助检察院之间,以共学共商共研共促为目标,通过线上解答、电话交流、现场传授等方式,分享工作思路、系统操作指导、注意事项提醒等业务支持,有效帮助受援州市检察院排忧解难,形成争先创优、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