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了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以下简称《调研报告》)
据悉,今年6月中旬至7月初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德宏、保山、迪庆等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对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对我省未检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予以肯定,指出了我省未检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
形成全国首个省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有效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全面提升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省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23个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国首个省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
我省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权益,把精准帮教救助贯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始终。
因地制宜是我省未检工作亮点。借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场所建设。结合云南实际,积极服务边疆稳定大局,深化军地协作,开创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新机制,在民族、农村、边境地区积极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七彩未检”工作品牌,如昆明“春城未检”、曲靖“杜鹃花”、大理“金花姐姐”等团队,逐步探索建立起了符合我省边疆民族特点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四点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报告》指出,目前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检工作中,还存在未检部门监督统筹协调能力不足、未检工作综合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化支持体系薄弱、专业化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省未检工作提出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有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将未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原则,聚焦民众关切,总结办案规律,扎实推进办案质量,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
立足检察职能,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全省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助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深化未检工作制度建设;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稳步提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重点领域涉未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救助衔接机制、分级干预机制、专门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共青团、关工委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合力。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未检工作专门机构的建设,确保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真正实现“专治办理”;要努力配齐配强未检工作人员,强化未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竞赛、评比,不断提高未检工作队伍综合业务能力水平。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未检工作社会氛围。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多发领域,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发挥和拓展信息网络等新媒体作用,不断提高未检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引导社会舆论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