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业务数据研判会商会,全面分析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安排部署下半年业务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主持会商会,并就相关工作作出要求。
会商会上,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通报了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并就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了会商。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针对本条线业务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措施;部分州市检察院聚焦各自业务数据情况查找问题、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省检察院院领导结合相关工作情况分别作了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2022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总体态势良好,但仍有一些业务工作处于全国落后位置,需高度重视、聚力提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正视短板和不足,认真分析研判会商,深入查找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对标“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省检察院各部门要根据省检察院制发的落实“质量建设年”重点任务实施意见,紧盯目标、强化措施,履行好职责,落实好工作任务。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职责,统筹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积极性,努力推动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档进位,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