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到云南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在昆明市、红河州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两级院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汇报,走进部分国有企业、产业园区、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弥勒市、建水县检察院调研基层检察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检察人员。
调研组一行在红河卷烟厂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红河州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
孙谦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胸怀“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目前在办理走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税犯罪等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等各方面问题要合力研究、深入思考,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尽快予以解答,指导案件办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在各项检察履职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案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范舆论风险,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调研组一行在红河州综合保税区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调研组一行在白药集团调研产业发展
调研组一行在昆明市检察院听取检察工作汇报
调研期间,孙谦与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举行了工作会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一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