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云南检察机关持续全面推进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一起去看看吧
元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元谋县水务局对龙川江元谋段开展联合巡河。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龙川江元谋段上游部分小月旧村段河道旁建有1个村民共用垃圾池,垃圾堆满后会从缺口滚入龙川江内,造成了龙川江水生态环境污染。针对这一情况,元谋县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积极进行整改,拆除了垃圾池,并组织人员对龙川江岸边垃圾、河流漂浮物进行清理。
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和东川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行东川区“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挂牌仪式及工作联席座谈会。与会双方结合近年来东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理的河流生态环境治理案件,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升东川区河流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形成生态文明保护合力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明确了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
西盟县组织开展“压实河长责任,建设美丽河湖”专题培训班,西盟县检察院应邀作专题授课。培训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周瑜以《检察公益诉讼下的“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为题,分析了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必要性,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价值定位及主要职能,并对西盟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