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将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的安排部署,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提高检察队伍素能,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部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观摩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韦某某故意杀人上诉案。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围绕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以朴素的语言和严密的逻辑论证了为什么能够认定上诉人实施了杀人行为、其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一审判决对其判处结果是否罪责刑相适应。上诉人当庭表示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被这样处罚,并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纷纷表示在本次庭审观摩中,证据审查、分析论证、答辩技能等都得到了提升。
云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对庭审观摩形成常态化机制,每个月至少组织部门人员开展一次庭审观摩。以“质量建设年”为引领,以庭审观摩为抓手,切实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以过硬的本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