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图书,侵权又坑娃。涉案盗版书籍流向昆明、曲靖、德宏等地,我们通过加强‘行刑衔接’确保案件应查尽查,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云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苏品兮同记者聊起了该院查办的一起案件。
2020年初,云南省版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多家书店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盗版教辅书籍。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嫌销售盗版图书的,昆明有3家,曲靖有2家,德宏有1家。其中,昆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大量复制教辅书籍《202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且已出售3500余册,数量较大,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云南省检察院受案后
指派专人跟踪督办
提出全链条打击制售
涉案侵权盗版图书的检察建议
“盗版图书严重侵蚀正版书籍市场,且重金属含量超标,字迹、图片不清晰,对未成年人的视力、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我们通过个案办理,打击、惩治、预防盗版图书问题,从个案办理走向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督办该案的苏品兮介绍说,计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500份以上,应以侵犯着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多次向计某释法说理,计某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一年。其余5家涉案书店均受到行政处罚。
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涉案侵权盗版图书来源及销售渠道,实现源头治理。同时,逐一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避免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