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云南省总工会决定授予60个集体“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60个集体“云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60名同志“云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其中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
荣获
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
快跟着小编一起走进
省检察院机关工会
多年来,省检察院机关工会始终坚持党领导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积极组织机关广大检察人员参与专题教育、开展主题活动,打造机关文化、擦亮检察品牌,不断增强机关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效提升检察人员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先后组织开展了“关注残障学生 检察官在行动”“关爱孤寡老人共庆中秋佳节”“衣旧情深 让爱暖冬”等一系列公益活动,以及“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读书朗诵会,“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庆建党百年 育时代新人”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文体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展现了省检察院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的风采和智慧。
为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省检察院机关工会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进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慰问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力求建立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工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省检察院机关工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得了“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合格女职工组织”“全省工会示范女职工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