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邀请,云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派出检察官先后为全省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侦查业务培训班、环食药侦支(大)队长能力提升训练班共计300余名学员授课。
此次授课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办案理论与实务》为题,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引入公安培训课堂,依托案例深入解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法条的适用、类型案件中证据体系的搭建以及管辖问题、两法衔接问题的实务困境及解决路径,为检警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法律适用、看齐最高检指导案例收集审查证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于今年初组建,专职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责,与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打击犯罪、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有着共同的责任和目标。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组建之初,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其就构建检警保护知识产权司法合力,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综合治理、联合培训及宣传等方式,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达成共识,并在今年工作中实质化推进重大信息通报、案例研讨、交流培训的联席机制,通过检察官个案引导侦查、类案沟通搭建证据模型的方式,打破知识产权集中管辖带来的捕诉分离困境,有力地打击了知识产权犯罪。
2021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7件71人,起诉47件111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6件69人,提起公诉39件8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假冒犯罪案件7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立案5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