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促进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12月6日至10日,云南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三级检察院140余名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同堂参训。
此次培训内容贴近实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新要求,实现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了重点讲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赵光喜、湖南省检察院胡细罗、广东省检察院王磊、云南省检察院张雪情,作为长期从事行政检察工作和行政审判实务的专家和骨干,为培训学员讲授行政审判思路和方法、土地征收案件的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案件办理实务课程。此外,此次培训坚持“带着问题来,带着成果回”,针对学员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进行问题收集,在此次培训中安排检察官向学员们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学有所得、训有所悟,极大拓宽了基层行政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学员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带着所学所得投入到紧张的年底冲刺工作和谋划明年工作中,在实战中检验、强化、巩固、深化集中培训的成果。
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总结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要求:一要强化机遇意识,扛牢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责任;二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三要注意质效、切实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要以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强的办案能力、更严的规范要求、更高的质量标准、更优的办案质效,以行政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贡献行政检察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