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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多样性保护 云南检察机关这样干!

        时间:2021-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们未来生活的美好蓝图
          建立在生物多样性的繁盛之上
          举世瞩目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于10月11日在云南昆明拉开帷幕。作为七彩云南的法律监督者和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体系的重要一员,云南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以“一院一品”为抓手,以检察蓝融入地球蓝,因地制宜开展多个特色专项行动,默默守护全省生物多样性。
          COP15盛会上,云南省检察院精心制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检察官在行动》画册也进入了会场,供与会来宾观看,精心拍摄的视频通过电子屏幕在会场滚动播放,用图文和影像见证成果,云南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正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和认同。
          1、项目总揽,呵护生态多样繁衍
          “6家行政机关、3家乡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保护职责,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形成黑颈鹤保护合力……”近日,寻甸县检察院督促全面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上,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检察院督促防控红火蚁案也被专门提及。
          这些案件为何会受到最高检的关注?
          从公益诉讼开始在云南试点,到如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云南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当地特色的经验之路,那便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加严密、更具温度的保护体系。
          结合COP15盛会在春城昆明召开的契机,云南省检察院实施了“蔚蓝之光:为生命共同体护航”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项目,与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并于2021年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守护千里金沙千里绿。
          这一项目包含了多个特色专项行动,如云南省检察院“金沙江及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保护”、西双版纳“守护雨林方舟”、普洱“保护古茶树”、昆明“高原明珠守护计划”、保山“世界自然博物馆守护者”、丽江“守护高山植物王国”、大理“苍山、洱海保护专项行动”等。
          这些特色专项行动自实施以来,集中办理了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生物多样性遭受蚕食与破坏的犯罪行为的同时,推进各地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促进地方政府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常态化。”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万玮介绍。
          2、山水无言,办案监督来“代言”
          “以前我不懂法,为了能多赚点钱,毁林种茶……以后,我要经常给村子的人讲,不要乱去砍树,我们农村人,只有把森林保护好了,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源。”从违法毁林,到自愿护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村民岩某某经历了一场人生转折。
          2019年10月,西双版纳州布龙自然保护区内发现毁林开垦现象,导致该开垦区域原有的植被被损毁、缺失,水源涵养、固土保肥、动物栖息地及昆虫栖息地、食物源等植被的生态功能遭到破坏。检察机关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确定当地村民岩某某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非法侵占保护区林地面积3.8亩,用于种植茶树,对该区域内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
          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就此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事后,岩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愿意作出“补偿”。最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由岩某某将在林地上栽种的茶树予以移除;在五年之内恢复并监管林地植被。
          山水无言,如何在办案监督中为其“代言”?岩某某从“毁林人”变为“护林人”的例子就是一次生动的实践。
          “在多部门联合行动下,300个违法采石、采砂点被依法关闭,怒江天然河道和流域生态环境得以逐渐恢复。”2017年2月,怒江州福贡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左洛底村沿江一带存在无证无序非法采砂、破坏沿江生态及水生生物生境的问题。福贡县检察院依法向水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责,行政机关制定“保护中开采,开采中保护”的方案并进行深入整改,推动系统保护怒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
          如今,左洛底村沿江一带无证无序非法采砂、破坏沿江生态及水生生物生境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果敢亮剑,擦亮生态底色
          今年9月,《人民日报》生态版头条关注了云南土着鱼类的保护成果。其实,在保护云南土着鱼类的背后,也有检察机关的默默付出。
          在牛栏江象鼻岭库区鱼类保护区生长有土着鱼、特有鱼、濒危鱼类52种。2019年,检察机关发现有村民在该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鱼,养殖鱼类竟包括外来物种加州鲈鱼。如果放任这些外来物种在鱼类保护区内生存繁衍,势必将影响当地水域生态链和生物多样性。
          为此,检察机关依法向当地有关部门和机构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对违法网箱养殖户依法教育并惩处。在强制拆除违法网箱养鱼设施时,检察机关也派员参与现场监督,现所有违法网箱养鱼设施已全部拆除,养殖的鲈鱼也已依法处置,外来物种入侵威胁得以消除。此外,检察官还举办知识讲座,为村民耐心讲解外来物种危害与防范知识。
          2018年6月21日,王某在三江并流核心区怒江流域贡藏边界懂藏贡(音译,地名)非法捕杀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濒危动物鬣羚。检察机关对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其承担生态资源损失赔偿金的民事侵权责任。
          办案中,检察官们果敢亮剑,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保驾护航。2015年7月至2021年8月,云南检察机关共起诉污染环境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人员14957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343件,其中,涉及亚洲象、灰叶猴、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6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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