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昆明市检察院派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市公安局科技楼举行。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忠,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出席仪式,共同为派驻中心检察室揭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积极推进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及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大部署。
推进派驻检察改革对于检察机关真正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新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优化侦查监督工作布局、完善侦查监督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昆明市检察院此次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院有关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昆明检警双方加强合作的有力举措,必将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共赢发展。
同时,昆明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经过深入调研、沟通协商,联合制定印发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侦查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对派驻中心检察室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协作配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市级层面建章立制,全力推动全市14家基层检察院派驻辖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向纵深发展,从供给侧为昆明市域治理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下步工作中,昆明检察机关将把派驻中心检察室作为法律监督工作拓宽渠道、前移端口、提升质效、完善体系的坚实平台,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从政治自觉上认识到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从法治自觉上坚持监督就是服务,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从检察自觉上与公安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使法律监督无论是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还是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发挥好促进公安机关更全面依法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昆明市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人员专职常驻,人员到位是开展监督的前提,派驻中心检察室规范运作首先要从人员专职常驻值守开始;
二是突出履职实效,派驻检察官要坚持“普查”“巡查”“抽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监督工作做到“天天有日志,案案要留痕”;
三是做好延伸监督,要充分利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信息化、集约化的特点,对侦查活动开展向前向后延伸监督。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此次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昆明市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的执法司法合作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以派驻中心检察室为契机,检警两家一定会协力同心、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共同执好法、办好案,全力服务党的事业、服务昆明的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