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的事情比较多,我没有精力去做调查”、“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我在管理当中有不到位的地方,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我没想到已涉嫌犯罪”、“不揣腰包就不是犯罪”。大家可别小看这简单的几句话,其实它威力很大,有意无意会击中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最终导致渎职犯罪的发生。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期查处了一起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件,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深挖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合同管理监督及提高国企干部渎职犯罪法律意识方面,向发案国有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找出发案的症结所在,及时开出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检察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资格身份的审核流程。及时查找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空白点,及时堵塞漏洞。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干部职业素质教育培训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提高责任意思和预防渎职犯罪的法律意识。
三、切实加强对外对内监督,落实合同实际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受到该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云南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度重视与认可,专门邀请检察官到集团开展了以“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国企权益、预防渎职犯罪”为主题的一场预防讲座。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党政班子成员60余人参加了讲座,以个案警示带动全集团的预防工作。近年来,西山区检察院在结合执法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注重预防工作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预防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从而提出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防检察建议,在促进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加强干部教育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