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蒙自无依无靠,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远不能弥补我所受的损失,为了这个案子我去了好多部门,心里有很多委屈。到了检察院以后,你们耐心给我解释法律规定,为我答疑解惑,还帮我办理了司法救助,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年近80岁的张某某在蒙自市检察院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向检察官表达了真诚的谢意。
张某某因不服其与王某某、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向蒙自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蒙自市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调阅审查原审卷宗、调查核实相关证据,发现该案中被害人张某某系一名从外省流落到蒙自的五保老人,肇事者王某某现下落不明,但其驾驶的肇事车辆在某公司投保,该公司愿意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被害人张某某以其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而拒绝接受赔偿,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原审生效判决并无不当,根据法律规定不应当支持张某某的监督申请。因申请人张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对案件判决的公正性提出质疑,承办检察官一直对其释法说理,但张某某仍心存不满,多次前往检察机关要说法。
为了消除张某某对司法办案不公的疑虑,检察机关决定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解开案件的“法结”和当事人的“心结”。
考虑到申请人张某某因该民事侵权产生经济损失,通过诉讼依法获得的赔偿较少,其独居生活较为困难且年岁已高的现状,蒙自市检察院决定以司法救助方式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助,在征得张某某与某保险公司的同意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该院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就监督申请人提出的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申请人的其他主张无证据证明等争议焦点问题做了细致的解释说明。
在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和帮助下,老人家解开了心中的“疙瘩”,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蒙自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用人民群众“看的见”“听得到”的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