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水县检察院对范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回访,实地了解了司法救助金发放后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2021年发生在建水县青龙镇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孙某某死亡及其儿媳范某某轻伤一级的后果,范某某仅医疗费就花了人民币9万余元,被告人仅垫付了医药费3万元后就无力赔付,而后续治疗还需一大笔费用,且因伤导致作为主要劳动力之一的范某某无法劳动,致使其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该案经建水县检察院审查后向被害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检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镇村工作人员一起到被救助人家中进行回访,范某某受伤的右脚仍在继续治疗中,她表示,检察机关发放的救助金缓解了因案、因伤导致的巨大家庭悲痛和经济压力,对检察机关实实在在的关怀深表感激,并表示自己在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双重救助之下,已经开始重拾生活的信心,对未来的幸福生活非常憧憬。
建水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最优的救助效果守正义、赢民心,践行常态化回访机制,持续关注被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延续和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