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份纠正违法和1份检察建议陆续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迪庆州检察机关会同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树立治本安全观,促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指示精神,立足迪庆涉藏重点州市实际,发挥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督促、帮助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和社区矫正能力,让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洗心革面,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迪庆州检察院会同州县两级司法机关探索开展为期一周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自11月30日起,迪庆州检察院会同州司法局抽调该州三县(市)检察院、司法局分管刑事执行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分成3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和1个暗访组深入到迪庆18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此次交叉巡回检察组把县、乡落实社区矫正法情况、社区矫正小组职能发挥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罪犯监管执法情况作为巡回检察的重点。
巡回检察组到各县(市)调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信息、实地调查走访矫正人员46人,深入乡镇“村两委”和派出所核实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乡镇党委、政府对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160余份,将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面向乡镇司法所指出,在得到乡镇司法所确认后认真填写《检察机关监外执行罪犯回访考察表》89份,再由各县级检察机关汇总、分析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实现精准监督,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