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花是高原上最普通
却最顽强的一种野花
它寄托着藏族人民期盼幸福吉祥的情感
也是迪庆州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名字
他们是“格桑花”未检团队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
一直以来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权益保护为重点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不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2016年9月
全州两级检察院都成立了
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关工作
未检部门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综治、教育、共青团、关工委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防控和教育挽救体系。
“格桑花”未检团队
2017年5月
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
组织了一群年轻的检察人员
成立了10人“格桑花”未检团队
团队平均工龄15年
有丰富办案经验
2名检察人员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2016年以来,“格桑花”未检团队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16件17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7件37人。同时,对成年人性侵、拐卖、伤害未成年人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特殊性,迪庆州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区建设,打造了“未检办案专区”,为“格桑花”未检团队办案、帮教、救助工作提供专业的工作环境。
“格桑花”未检团队认真探索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行亲和原则,全面体现诚信、亲和、善待及尊重人权的人性化关怀。2019年,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合适成年人3人次到场参与了诉讼,确保讯问的合法性,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对他们也起到了教育抚慰的作用。
工作中,“格桑花”未检团队加强走访调查工作,了解案件信息,开展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帮教制度。
2019年,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4名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谢谢检察官阿姨,我终于可以好好上学了。”2019年3月,受害人李某来到迪庆州检察院控申处领取办案部门为她争取到的4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救助金当日,“格桑花”未检团队案件承办人对李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
法治教育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下发以后,迪庆州两级检察院积极推动落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全部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2019年5月4日,迪庆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到香格里拉中学,和2000余名同学一起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害专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同时,结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对香格里拉中学的全校女学生以《花开无声 守护绽放》为主题,进行了未成年人防性侵专题的讲座。
2019年,“格桑花”未检团队先后20次到全州15所学校开展讲座,受众 15000余人。普法主题包括“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携手共建平安进校园”、“开学第一课-学会保护、远离侵害”、“防性侵-做孩子的守护者”等。
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团队还坚持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部门走进两级检察院,共同探讨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格桑花喜爱高原的阳光
也耐得住雪域的风寒
“格桑花”未检团队
秉承着格桑花的坚毅勇敢
保护着祖国的未来
也将一如既往地立足检察职能
强化责任担当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