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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放大镜”“显微镜” 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阔的空间,墙面上布满了移动的信息,其中一面巨大的蓝色大屏幕上,呈现着数十家融通平台,鼠标一点便可以看到数百个画面和信息。1月28日,记者在楚雄州检察院看到,检察官们正在大数据中心查看平台上的线索。这是该院的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中心,是楚雄州检察院检察监督的可视化呈现平台和数据分析导航。


        “半年来,大数据让我们的办案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让法律监督成效和检察助力社会治理有了更鲜活的展示平台。”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顺介绍,大数据中心在该院的建成,解决了内部精细管理问题;外部数据融通,则解决了强化对外监督的问题。


        2022年,楚雄州检察院对标质量建设年高质量发展标准,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建成了云南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在提升案件质量、发现问题线索、促进社会治理三个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大数据助力检察监督监狱



        “依法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做的,有什么情况你可以和我们说.....”服刑人员在和检察官谈话时慢慢放下了顾虑。2023年1月16日至20日,楚雄州检察院对云南省楚雄监狱开展了为期5天的巡回检察。


        “这是我们这三年来,第一次这么多巡回检察组成员一同进入到监区进行检查,但是我们仍然对监狱的情况了如指掌。”一位检察官介绍,进入监狱进行检察监督因疫情暂时按下“暂停键”后,他们运用大数据可视化平台,“走进”了监狱,法律监督从未停止。



        楚雄州检察院在2022年3月打造“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后,与监狱系统联动,打造了“智慧监所综合管控平台”,积极探索巡回检察新模式,重点对监舍、医院、配餐中心、学习场所、劳动场地等场所,从技术和执行层面解决了检察官无法进入监区的“窘境”。

        该平台可以通过实时监控查看监区情况,利用视频连线与服刑人员开展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委托狱警开启检察官信箱等,通过平台对监区开展常规监管。


        2022年6月,楚雄州检察院两位检察官通过智慧监所综合管控平台,发现一辆外协车辆停放在监区,未按照规定停放,该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存在极大监管安全隐患。检察人员对车辆停放违法情形进行了拍照固定,并立即与云南省楚雄监狱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核实了违法事实。


        楚雄监狱高度重视,监狱值班领导及时组织各监区值班领导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同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2022年,楚雄州检察院对云南省楚雄监狱开展巡回检察2次,通过巡回检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余条,书面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直到新冠疫情实施“乙类乙管”后,入监检查按下了“重启键”。楚雄州检察院开展了为期5天的监狱巡回检察,标志着楚雄州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全面常态化开展,而大数据智慧平台对监舍进行“随机抽样清监”,也将成为检察官们的常态线上工作。


        追讨回劳动报酬357万

        大数据护“薪”解忧



        “杨检察官告诉你个好消息,老板已经支付我们工资了!我代表我们村的其他四位姐妹谢谢你啦!”近日,大姚县检察院杨检察官接到了李萍(化名)的电话,也欣慰的笑了。


        李萍和同村姐妹一同在大姚某农业有限公司种菜,2022年1月24日,李萍等5人向大姚县人社局投诉称:2019年至2020年在大姚某农业有限公司种菜,该公司差欠劳动报酬合计16030元,其中欠李大姐4330元,但一直未收到回复。


        李萍和她的姐妹不知道,是大数据为检察官们提供了信息后,帮助她们拿回了本属于她们的钱。



        2022年以来,楚雄州检察院大数据中心第一批平台融通后,第六检察部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发现大姚县人社局同一时期收到多条欠薪投诉线索,其中一条就是李萍等人的投诉信息。大姚县检察院收到州检察院转办的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对线索一一进行核实。


        2022年12月2日,大姚县检察院向大姚县人社局发出类案行政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多家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处理,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大姚县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多家企业的欠薪情况分别进行分析研判,一企一策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12月16日大姚县检察院收到大姚县人社局的回复,包括大姚某农业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已完成劳动报酬支付,其他企业也正在跟进落实,并在回复中表示将加大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力度,按月对欠薪问题和矛盾进行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过大数据平台,楚雄州检察院还梳理出一批欠薪案件线索并进行了走访、审查。2022年,楚雄州检察机关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协助人社部门追讨等方式,为农民工追讨回劳动报酬357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检察机关将继续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进一步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为农民工护“薪”。


        查处批量漏缴环境保护税409件

        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是发挥税收杠杆绿色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


        2022年4月,永仁县检察院在走访永仁县糯达砖厂的过程中,发现该厂自建厂以来未缴纳过环境保护税,经调查,该企业因不了解环境保护税,一直未申报,系漏缴。


        了解这一情况后,楚雄州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行动,检察官们依托大数据分析方法走出“智慧借助三部曲”:向环保部门调取辖区年度《污染源和排污行政许可企业名录》,摸清应缴纳环保税企业数据;向税务部门调取辖区年度《环保税征缴企业清单》,掌握环保税实缴企业数据,并将两项数据碰撞对比,筛选出应缴而未缴企业名单数据,即初步得出具有漏缴、逃缴环保税可能企业名单;根据初步名单,向电力供应部门调取企业近一年用电情况数据,判断企业是否正常经营运转,发现漏缴环境保护税问题线索199条。对其中用电量大、生产运行良好的55家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监督,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办理,向税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追缴税款。


        收到检察建议后,税务部门迅速履职,截至目前,共追回税款150万元,同时对辖区涉企税种进行全面排查,以点带面,推动构建“行政+检察”的绿色税收征管模式,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统筹公益保护与保障企业合法有序经营的良好效果。



        这一套大数据分析方法操作性强,成效显着,且具有可复制性,真正帮了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的大忙。楚雄州检察院向其余县(市)检察院推广了这一做法,目前,正在将其设计研发成环保税线索发现大数据分析模型。



        楚雄州检察机关通过实施大数据赋能公益保护战略,促进了企业依法合规发展,降低了企业税务风险,及时止损,避免因漏缴环境保护税而损害企业征信,从而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国有财产,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内外部数据整合融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通过办理以上案件,我们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顺说,推动大数据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至关重要。执法司法活动产生海量数据,违法犯罪的线索、规律、相关领域的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就隐藏在数据背后,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也隐藏在异常数据之中。充分掌握大数据,专业、科学运用大数据,就掌握了发现问题线索的“放大镜”“显微镜”,使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同时将大数据应用于法律监督,能将监督效能提高若干个数量级,通过对检察建议、类案监督等案件办理方式,将数量大、涉及多的案件进行灵活机动办理,确保监督效果。


        据他介绍,自2022年3月确定建设大数据平台以后,他们稳扎稳打,第一步是内部数据整合,解决内部精细管理的问题。他们依托现有的检察业务数据建立了分析模型,对“四大检察”每条线、每个基层院、每名检察官的案件问题建立清单进行精准督导。比如案卡填录漏项比较多,大数据就搜索出全州出错率最高的前十名检察官每月进行督导、评查直到不再出错。“现在检察官到基层都会先去大数据中心领取一张最新问题清单,带到基层去解决问题。”通过内部的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60项质量评价指标中,楚雄州检察机关有16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居全省第一,33项优于全国平均值,,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其次就是外部数据的融通工作,解决强化对外监督。在州委政法委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有37个平台在楚雄州检察院的平台上建立起了自己的数据池,促进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监督模式的形成。



        在该院的大数据展示中心,记者看到,只要鼠标一点,平台上就可以显示全州所有学校校园内外的安全情况,全州森林植被、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可以看到监狱监控视频各社区矫正人员的定位情况。在二楼的大数据研判中心,记者还体验了一次通过视频对话,采访了元谋县检察院三位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如今,通过这个平召,检察官们主动查找线索、主动地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张洪顺说,对标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他们在巩固检察质效和破冰新兴发展领域方面集中发力,以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在大数据平台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他们购买和研发了40个数据建模,大数据中心每天搜索线索、发放线索,各条线各基层院积极接受线索,查询办理线索,办案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现在,他们对视频类平台也在研究如何建模,在线索搜索、研判、核查上进一步优化。


        自融通以来,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各类线索9282件,已核查5078件,查实存在问题1404件,其中依法监督纠正550件,向相关单位口头提醒或磋商反馈帮助改进854件,得到高度重视并及时改进。监督类案件实现了数量倍增和质量提升,平台提供的单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也得到了及时发现和解决。


        “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正如张洪顺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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