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德宏州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8、负责其他应当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法部、计划准备局、未成年犯罪检察处、案件管理中心、新闻网络应对中心、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纪检组监察处、民行处、司法警察处、控申处、技术处、监所处、研究室、监督办、派驻州看守所检察室。下设 5 家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3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4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5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6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德宏州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顺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顺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着力破解难题,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开创边疆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高度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对创新、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启动基层检察院精准帮扶计划,加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人财物省级统管后的检务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6个。截止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行政编制402人。在职实有3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0人。

        离退休人员13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7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4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6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69.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69.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22.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22.17万元(本级财力8,822.1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69.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8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7.40万元,项目支出1,624.7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15.91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53.0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771.77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其中服装经费支出18.4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35.77万元、聘用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543.6万元、检察业务经费支出17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4.61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8.21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0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3.0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74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0.73万元,项目支出579.3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9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67万元,项目支出660.40万元)。

        资本性支出38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5.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0个,采购预算资金38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5.24万元,同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8.5万元下降3.26万元,下降2.06%。下降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预计2019年不会发生因公务出国(境)支出,上下年无变化。

            2.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2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34.99元、运行维护费66.25万元。比2018年预算103.4万元减少2.16万元,下降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3.公务接待费54万元,比2018年预算55.1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下降原因: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按照“三公”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支出较上一年度下降。

        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7197.4万元,比2018年的6755.74万元增加441.66万元,增加比例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各项缴费调整支出较上年增加。

        2019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是1624.77万元,比2018的877.74万元增加747.03万元,增加比例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服装经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比去年增加29.41万元;今年增加聘用书记员补助经费543.6万元;增加检察业务经费174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036.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本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